
- 索 引 号:XM00116-07-01-2025-054
- 备注/文号:厦住建工〔2025〕50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4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规范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的通知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租赁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重点防控措施到位,通过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落实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二、规范建机管理。各相关单位在开展流动式起重机械有关的租赁、选用、进出场登记、进场核验、机械安装、吊装作业、拆卸与退场等工作中,应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各区住建局和质安站应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夯实主体责任。建设(代建)单位应全面落实安全管理首要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合理选择流动式起重机械。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查,加强施工作业中监督。施工单位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流动式起重机械管理。租赁单位应按规定落实起重机械管理要求,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有关方案和规程进行作业。
四、加强政策学习。各单位通过组织多种方式学习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推动从业人员认真执行,确保各项技术规范与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2.流动式起重机械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表单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