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06-01-2025-048
  • 备注/文号:厦住建建筑〔2025〕37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6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5-05-26 14:3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标模式,加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促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在福建省住建厅发布的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程总承包招标相关规则,制定我市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厦门市促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新开工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应采用智能建造,同时必须在发包人要求中明确建造标准,可以按照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增设智能建造业绩评分标准,最高分值为2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相应扣减。

  二、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应根据实际需要,明确BIM技术应用和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BIM实施目标、应用范围、深度、成果交付要求。

  三、采用评标办法C类的招标项目,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限投融资因素或运营因素,其评分应根据“工程总承包+”和发包人要求等招标项目实际需要设置,不得存在行政监督部门有关负面清单所列举禁止性内容。

  四、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即2025年6月1日及以后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应当按照 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4年版,2025年5月厦门修订)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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